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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活到27歲才開始叛逆期絕對不是什麼好事情,
當你前面27年盡力做好別人給自己的定義,直到27歲才開始決定順著自己的感覺走;
那種感覺...一點都不會像在青春期的叛逆來得好!
有很多的內疚,還有很多內心裡面的痛苦.
但,我可不可以不要過別人指定的生活?!!

如果能,我很想自暴自棄一陣子這樣會更好!
如果能,某個晚上跟姐妹在pub裡面喝到掛也會很好!
如果能,可不可以尊重我的想法我的選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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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鴨鴨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