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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七年級被冠上草莓族之後,
我一直期許自己要努力不能成為草莓族的一員.

今天我去7-11買了這期的ELLE剛好有探討怎樣的行為是草莓族.
1) 不告而別:如果遇到不想做的工作不會遞辭呈,直接就人間蒸發
2) 入世不深:對人處世不懂得人情事故
3) 信用不良:面試遲到或是不到,之類的.
4) 過度自我中心:算是第二項的加強版.
5) 習慣以留職停薪作為一個休息點
6) 不斷轉職:遇到挫折無法突破進步.

以上我真的可以控制自己努力做到,
但是,對於抱怨薪水太少這種指控,
我覺得實在太苛求了!
4.5年級的人就沒有認為薪水少嗎?!
而且以物價來算,目前的薪水真的比10年前用的還要少很多啊~

以前30元可以吃牛肉麵,現在80元才能吃到低水準的牛肉麵;
然而以前大學生畢業薪水是15000,現在大學生畢業薪水23000~25000.
不是2.5倍同樣的升級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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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物價再這樣莫名其妙的上揚,
稅再這樣沒道理的飆漲,
要我們怎麼樣不去當草莓族?

話說前幾天的新聞,詐騙上億元,只要4萬元即可交保,
那大家都去當詐騙集團啦!!
誰要白白痴痴的當白領階級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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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鴨鴨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