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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才知道這個爛政策,
根本就是違背憲法-人民自由言論權.
怎麼可以在民眾私人信件上面蓋政府宣導印章?
有經過我的同意嗎?我有說好嗎?
雖然我對加入聯合國這件事情沒什麼意見.
但是這種做法根本就不是個民主政府該有的行為!
這種政府跟集權國家有什麼不一樣?!

害我開始不想寄明信片給外國人了!
讓我覺得更丟臉!
就想搶不到糖吃的小孩賴在地上打滾吵鬧一樣!

如果是做加入聯合國的明信片或是有個像Air Mail的標籤,
我還可能會用/會貼,
但是這種破壞我美美明信片的行為,我超級不能接受啦>"<
當我的信件是補破丁喔?!




政府推動入聯,無孔不入,連私人郵件也不放過。

自十月五日起下令,要求台灣郵政針對國內互寄與寄到國外的信件,每天挑選數萬封蓋上中英文的「加入聯合國」、「UN for TAIWAN」戳章,引起民眾嚴重抗議。

補習班外籍老師陶維極向本報投訴,抗議郵局侵犯他的言論自由,擅自在他寄到美國給未婚妻的信件上蓋上「UN for TAIWAN」的入聯標語,他怒指這是獨裁作法,政府不能利用私人郵件當作執政黨宣傳品。

陶維極(Talovich)說,他在台灣的補習班教英文,未婚妻在美國波士頓,兩人時有書信往返。上周四,陶維極寄信到波士頓給未婚妻,未婚妻質疑他為何要蓋這個戮章,他才發現私人信件被郵局蓋了不相關的戮章,「完全沒爭取我的同意、違反我本人立場、侵犯我發言權、冒犯我的言論自由。」

如果是政府的宣傳品,要怎麼蓋都沒關係;可是在私人信件上擅自蓋章,就太荒謬了,這在美國是不可能發生的。

一個好國民應思索時事、凝聚成意見,只要不造謠、不誹謗、不教唆犯罪,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,「民主政府不能箝制民眾發言權;同理,民主政府不可以強迫人民說他不想說的話。」

他指出,「唯一可以安慰的是,這句不成文的英文,外國人一定看不懂。UN for TAIWAN應該是聯合國送給台灣的意思,但新聞局長還說這句英文沒問題,實在看不懂,這不是英文。」

「但是政府侵犯我們的權利,大家要注意。」陶維極認為,不管你贊成公投與否,政府不能利用私人郵件來幫執政黨宣傳,「這是獨裁作法」。

這項政策要持續到十二月底,但有律師指該做法可能有違法之嫌,也有民眾指郵局是侵犯老百姓言論自由,揚言對台灣郵政提告。

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1015/2/mfc3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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