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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今年為止我聽到的一個不錯的新聞!
號外:"信用卡 最多只能向8家銀行申請"
(真是太好了!我第一個念頭就是"終於有可以制止我媽消費狂的行為")
我真的很不喜歡那些"現金卡"的廣告,
一副好像刷了不用錢,借了不用還一樣!
(怎麼沒有人要找消基會告他們啊?)

雖然他們寫了"謹慎理財 信用無價"
但是這8個字,有任何赫阻的功用嗎?
香菸廣告都會大大的寫上"吸煙對身體有害"
為什麼銀行的廣告那八個字竟都是那麼的小呢?!
而且多少人是因為欠錢,利息越滾越大而自殺死的;
死的人比抽煙得肺癌而死的人還來得多吧!
還有,多少人也是因為積欠卡費跑去做強盜土匪?
憑什麼信用卡.現金卡就可以在廣告上橫行霸道?

現在台灣平均有條件持卡人口,一個人就有「5張到8張」的信用卡,
想想看一張卡小的額度6萬~10萬之間,
中的額度在10萬~30萬之間,
高的話甚至有200萬.
之前聽說台灣持卡人所積欠的卡費,平均一個人就有30萬,
真不知道這是怎麼刷出來的?

今年初,有位「多卡天王」公開他的持卡經驗,
這位人士共持有「142張信用卡、18張現金卡」,
他總共向25家銀行申請到這些卡片,全部信用額度加起來共新台幣八百多萬元.
不知道他積欠了多少錢(也有可能他是辦好玩的!)
要付帳的時候打開長長一串信用卡夾,從160張卡片中選出一張來刷,
OMG!到底要怎麼選啊?比出門選衣服穿還困難耶! (衣服都沒這麼多件)

不過這個新聞告訴我們,
今後正卡持卡人,最多只能向八家銀行申請信用卡.
也就是說銀行們決定強化火力,專攻自己老主顧
這項持卡措施,金管會銀行局最快在農曆年後宣布實施,
基於新規定「不溯及既往」原則,持卡人若現在已向超過8家銀行申請卡片,
才會在卡片有效期限屆滿後被要求此規定.
如果持卡人在申請卡片時,願意提供擔保品,在財力條件上,證明自己的確可以申請多卡,就不在此限.
(換句話說,以後要當"多卡天王"就必須準備個千萬元來證明自己復得起卡費,
問題是我有幾千萬的話,還需要刷嗎?我直接付現不就好了?!)

anyway,
現在信用卡業務會越來越不好做吧!
我還猶記大二時,聽說淡江有對情侶,兩個人在街頭拉行人辦信用卡,
兩個人都一個月賺6萬元,小小大學生,真是聰明啊!
不過現在不好賺囉!
學生卡門檻高;可以持正卡人又只能有8張卡.....難賺啊~難賺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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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鴨鴨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