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昨天翔龍在我的工作日誌上寫到
"試用期已滿,目前累積獎金金額ok,繼續加油"
感覺很不錯!
其實這三個月來,我每個月都有超過績效獎金的標準,
換句話說,我只要脫離試用期,之後都可以領獎金囉!
或許是因為明星的部分比較好做吧?!
也有可能我動作快(但也粗心)
還有和Maggie配合的好~
而且當我圖都話得差不多的時候,
我和Maggie就會想出新的東西來做,
這樣就一定可以達成標準囉!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分隔線

我也不知道"試用期"這檔東西是誰發明的,
有好有壞吧,
剛來公司的前三個月做不好事情,
就可以賴到我還在"試用期" "我還是新人"
公司發現真的不是個人材也可以因為"試用"不好要退貨.
對雙方好像都是件好事情.

這是我畢業以來第一家結束試用期的工作,
(其他都是沒過試用期就逃跑了)
感覺真好!
終於覺得畢業之後辛苦有個代價了!
但也是覺得和大學學生的時光越來越遠.










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鴨鴨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